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同意将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1月8日定为记者节。“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
1999年9月21日晚上7:00,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中播出这样一条消息:国务院颁布朱镕基总理第270号令,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办法”中第五条规定: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二天,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传媒纷纷刊登和播出了这条新闻。
正是在颁布的《办法》中,政府再次将“记者节”写进政府正式文件,9月22日一上班,全国各地新闻工作者纷纷给中国记协打电话,询问“记者节”的情况,希望确定这一节日的具体日期,并提出了不少建议。我当时在中国记协国内部自律维权处任处长,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代表全国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利益,帮助新闻工作者弄清楚“记者节”的具体时间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带着部分来自全国各地新闻工作者的电话记录找到当时国内部领导请示,他当即向记协书记处领导汇报后对我说,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们处具体负责办理了。接到任务后,全处同志的热情很高,在以后的十几天里,我们把手头不急的工作全部放下,全力以赴来完成这个非常有意义的任务。我们查阅了大量的历史资料、走访了部分老新闻工作者,很快发现解放前我国有一个“记者节”。
据史料记载,1933年1月,江苏《江声日报》经理兼主笔刘煜生因揭露国民党官员公卖鸦片黑幕及吸毒丑闻,被江苏省政府主席顾祝同下令以“宣传共产”的罪名被杀害,随后上海《申报》披载了其被害的消息,在当时新闻界引起震动,强烈要求国民党当局“开放舆论,保障人权”。在强大的声势下,南京国民政府于1933年9月1日,被迫颁布了《保护新闻从业人员及保护舆论机关的通令》。这个《通令》成为当时新闻工作者争取新闻自由的工具。1934年8月,杭州记者公会向全国新闻界发出通电,倡议定9月1日为记者节,得到不少地方的响应。这年9月1日,杭州、北平、南京、长沙、青岛、太原、厦门、绥远等各地的新闻界,分别举行各类庆祝活动。从1935年开始,“九一记者节”得到了全国新闻界的承认,每逢这一天,各地都会举办各类活动,出版特刊。1944年3月25日,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正式核定9月1日为记者节。当时,不仅在国统区过记者节,延安及各抗日根据地也在9月1日举行活动。1946年9月1日,为了打破国民党统治者对新闻舆论的封锁,解放区的新闻工作者在记者节的纪念仪式上号召新闻界“更好地反映人民辉煌业绩,更有效地粉碎反动派的一切歪曲宣传”。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办法》对年节和纪念日放假规定这样表述:“其他各种纪念节日如:二七纪念、五卅纪念、七七抗战纪念、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九一八纪念、护士节、教师节、记者节等,均不必放假。”但是,对这个“节”本身则没有明确是否仍然设置在9月1日,新中国的新闻工作者也逐渐对“记者节”淡忘了。我们及时综合以上的史料将信息以书面形式报告了记协领导。
当国务院270号令发出后,一个相关的问题也随之而来,新中国的“记者节”是继续安排在每年的九月一日,还是要另行选择日期?如要另选,又该放在哪一天为宜?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处经过慎重研究,指示我们首先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委宣传部、记协、各专业记协、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部分省级新闻单位广泛发函征求意见。大家很快将意见反馈回来。有的提议将1999年5月7日美国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邵云环、许杏虎、朱颖等三名优秀新闻工作者被炸牺牲日为“记者节”纪念日;有的则认为以新华社的前身“红中社”的建立日为“记者节”纪念日,但多数意见还是同意中国记协的建议,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成立日为“记者节”的纪念日。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处再次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报经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认为“记者节”的具体日期定在11月8日比较适宜,因为11月8日是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的前身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协会的成立日。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中华儿女迅猛觉醒。“8.13”以后,上海许多年轻的新闻工作者,以笔作武器,毅然投身于抗日斗争的烽火中,为民族解放而战。当时周恩来同志在上海代表党中央领导南方党的工作。他十分重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闻宣传工作。他向在上海负责党的文化和宣传工作的胡愈之、夏衍等同志传达了党中央的指示:广泛团结爱国新闻工作者,组织统一战线,为民族解放贡献更大的力量,在周恩来同志的倡导和支持下,经胡愈之、夏衍、羊枣等同志的酝酿,确定在新闻工作者比较集中的上海,成立新闻工作者统一战线组织。并推举优秀新闻工作者范长江、羊枣、恽逸群等同志负责这一组织的筹备工作。1937年11月4日,范长江、羊枣、恽逸群、袁殊、邵宗汉、朱明等考虑到当时的国内形势,把 即将成立的组织定名为“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学会”。1937年11月8日,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学会(中国记协的前身)在上海宣告成立。1949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筹备委员会同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15个全国性人民团体及民主党派一起发起了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凭这一点就足以表明,中国记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新闻工作者的唯一有代表性的人民团体。几十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它积极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和活动,为团结我国广大新闻工作者,推动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开展国际新闻界友好往来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在国内外都有较大的影响。
将“记者节”定为中国记协成立日的另一个理由是: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是由中央级新闻单位、全国各省、区、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各专业记协及其它新闻机构、新闻从业人员联合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代表着全国70万新闻工作者,以其成立日作为“记者节”的日期,有着广泛的代表性。
1999年11月8日,中国记协将这一建议向中央宣传部进行了报告,中宣部领导对记协这一请示非常重视,他们再次向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征求意见后回复中国记协,同意将11月8日确定为记者节,希望记协直接向国务院报批。按照中宣部的意见,中国记协于2000年1月25日正式向国务院请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专家经过科学论证,报经总理、各位副总理圈阅并征得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意见后,国务院于2000年8月1日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同意11月8日确定为中国“记者节”。从此,新中国的新闻工作者有了自己的节日。
“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新中国确立“记者节”的意义,表明党和国家对新闻界和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关怀和重视,既在确认新闻从业者的社会地位,更在鼓舞和激励新闻工作者继承优良传统,为正义事业呼吁,做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中国记协:仝军会
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07-01/06/content_55727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