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播部

编播部职责与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来源:大学生记者团  作者:大学生记者团

  编播部负责校园广播的采写、编辑和播音。

  第一条  编播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分组监督制,编播人员应提前备稿,准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发现停电或设备损坏应及时上报。

  第二条  播音内容应积极向上、丰富充实,各版块之间的衔接良好。播音内容必须以规范化的文本或音频文件形式上交存档,一学期未上交存档文件累计达3次以上者由编播部部长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  编播工作实行预审制,日常工作由指导老师和团务会议审核后开展工作。编播人员收到各类非节目内容的广播稿后,必须经过认真的审核、修改,经部长批准后方可定稿播出,并做好相关记录。如遇紧急特殊情况,无党委宣传部授权任何人不得利用广播发布任何消息

  第四条  负责紫风铃点歌台工作,接受团内线上平台以及校园表白墙的点歌,并对所点歌曲及祝福语进行审核。

  第五条  实行例会制度,总结工作,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对编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与记者部合作对编播部小记者进行采访的培训;对小记者进行音频的录制以及后期处理技术的培训,定期对播音人员进行播音方法及注意事项的培训。

  第六条  与新媒体部合作完成潺潺空间每日一歌的推送。

  第七条  与太原音乐广播的合作,在规定内完成相应任务。

  第八条  喜马拉雅电台的运营。

  第九条  按规定进行设备操作,爱护一切设备,所有设备不得随意外借,一经发现,取消其学生记者资格。

  第十条  播音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播音室,编播人员不得在播音室内嬉戏打闹,播音结束后整理好设备,做好播音记录,打扫卫生关好门窗。

  第十一条  毕业季及记者节相关活动的策划及执行。

  第十二条  协助其他各部完成团内各项工作。